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色彩的種類與基本特性

色彩的種類

  豐富多樣的顏色可以分成兩個大類無彩色系和有彩色系:

    1.無彩色系
   無彩色系是指白色、黑色和由白色黑色調合形成的各種深淺不同的灰色。無彩色按照一定的變化規律,可以排成一個系列,由白色漸變到淺灰、中灰、深灰到黑色,色度學上稱此為黑白系列。黑白系列中由白到黑的變化,可以用一條垂直軸表示,一端為白,一端為黑,中間有各種過渡的灰色。純白是理想的完全反射的物體,純黑是理想的完全吸收的物體。可是在現實生活中並不存在純白與純黑的物體,顏料中採用的鋅白和鉛白只能接近純白,煤黑只能接近純黑。無彩色系的顏色只有一種基本性質——明度。它們不具備色相和純度的性質,也就是說它們的色相與純度在理論上都等於零。色彩的明度可用黑白度來表示,愈接近白色,明度愈高;愈接近黑色,明度愈低。黑與白做為顏料,可以調節物體色的反射率,使物體色提高明度或降低明度。

    2.有彩色系(簡稱彩色系) 彩色是指紅、橙、黃、綠、青、藍、紫等顏色。不同明度和純度的紅橙黃綠青藍紫色調都屬於有彩色系。有彩色是由光的波長和振幅決定的,波長決定色相,振幅決定色調。

    色彩的基本特性

  有彩色系的顏色具有三個基本特性:色相、純度(也稱彩度、飽和度)、明度。在色彩學上也稱為色彩的三大要素或色彩的三屬性。

    1.色相 
  色相是有彩色的最大特徵。所謂色相是指能夠比較確切地表示某種顏色色別的名稱。如玫瑰紅、桔黃、檸檬黃、鈷藍、群青、翠綠……從光學物理上講,各種色相是由射人人眼的光線的光譜成分決定的。對於單色光來說,色相的面貌完全取決於該光線的波長;對於混合色光來說,則取決於各種波長光線的相對量。物體的顏色是由光源的光譜成分和物體表面反射(或透射)的特性決定的。

    2.純度(彩度、飽和度)
   色彩的純度是指色彩的純淨程度,它表示顏色中所含有色成分的比例。含有色彩成分的比例愈大,則色彩的純度愈高,含有色成分的比例愈小,則色彩的純度也愈低。可見光譜的各種單色光是最純的顏色,為極限純度。當一種顏色摻人黑、白或其他彩色時,純度就產生變化。當摻人的色達到很大的比例時,在眼睛看來,原來的顏色將失去本來的光彩,而變成摻和的顏色了。當然這並不等於說在這種被摻和的顏色裏已經不存在原來的色素,而是由於大量的摻人其他彩色而使得原來的色素被同化,人的眼睛已經無法感覺出來了。

  有色物體色彩的純度與物體的表面結構有關。如果物體表面粗糙,其漫反射作用將使色彩的純度降低;如果物體表面光滑,那麼,全反射作用將使色彩比較鮮豔。

    3.明度 
  明度是指色彩的明亮程度。各種有色物體由於它們的反射光量的區別而產生顏色的明暗強弱。色彩的明度有兩種情況:一是同一色相不同明度。如同一顏色在強光照射下顯得明亮,弱光照射下顯得較灰暗模糊;同一顏色加黑或加白摻和以後也能產生各種不同的明暗層次。二是各種顏色的不同明度。每一種純色都有與其相應的明度。黃色明度最高,藍紫色明度最低,紅、綠色為中間明度。色彩的明度變化往往會影響到純度,如紅色加入黑色以後明度降低了,同時純度也降低了;如果紅色加白則明度提高了,純度卻降低了。

  有彩色的色相、純度和明度三特徵是不可分割的,應用時必須同時考慮這三個因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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