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

汽車站代賣保險應規範:出售保單應徵乘客同意

11月8日下午3時左右,筆者和幾位老鄉在廣西桂林汽車總站購買了當天晚上8時從桂林市開往岑溪市的客車票。

  11月8日下午3時左右,筆者和幾位老鄉在廣西桂林汽車總站購買了當天晚上8時從桂林市開往岑溪市的客車票。售票員沒有經過我們同意,就打印了幾張2元的「乘客人身意外傷害綜合保險」保險單給我們,加上90元的車費,每張車票92元。這張保險單,既沒有填寫被保險人、受益人的姓名,也沒有填寫被保險人的身份證號碼。

  聽說其他汽車站也有類似情況。筆者認為,保險是以乘客自願為原則,售票員應徵得乘客的同意後方可打印保險單,並且應將被保險人的姓名、身份證號碼一起打印進去,這樣一份保險單的填寫就規範了,不然出了意外,乘客索賠時就會遇到麻煩。保險公司會承認一張沒有被保險人姓名、身份證號碼的保險單嗎?可見,徵求投保人(乘客)的意見、保險單的規範填寫是必要的。希望汽車站的工作人員重視這個問題。
返回列表